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15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瑞宝街道
金碧花园三期61栋。
二、江南中街道
1.万丰花园君雅街2号、君雅街4号。
2.前桂大街23号1至5层。
三、昌岗街道
昌岗中路211号之九5—10层、14—19层。
四、琶洲街道
保利天悦17栋。
五、素社街道
雅墩街6—18号。
六、南华西街道
万科峯汇A3栋。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