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长沙疾控发布来 长沙疾控中心最新发布

社会热点2022-11-24 17:34:14佚名

11月24日长沙疾控发布来 长沙疾控中心最新发布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输入性传播风险加大,为有效控制疫情,长沙市对来(返)长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适时进行了调整,长沙疾控将其中的重大变化梳理出来,请速速查收哦!

  一、关于提前报备

  1、除外省来(返)长人员需要报备以外,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也需要进行报备;

  2、全市各交通站场、公路防疫服务点对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查验报备情况。

  二、关于弹窗提醒

  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抵长不满5天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的,将在其“湖南居民健康码”“场所码”等展示界面显示弹窗提醒。

  三、关于外出活动

  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抵长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四、关于核酸检测

  1、除外省来(返)长人员外,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也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长;

  2、来长后核酸检测由“三天两检”调整为“五天四检”,即抵长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取消弹窗提醒。

  五、关于防控要求

  1、对单位:全市各单位、经营主体等应严格按规定落实入口扫码查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体温检测、督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设施环境通风消毒等。

  2、对个人:未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医院、交通站场、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不得从事快递、外卖、家政、餐饮、客运、会务、销售、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

  六、关于相关责任

  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企业,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涉及个人和企业的核酸检测、交通转运、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一切费用自行负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通告》(2022年10月28日发布)相关要求,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 链接 《长沙市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通告》

  以上新的管理措施已于2022年11月23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本文标签: 疫情  核酸  人员  防控  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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