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起,实行以下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
香洲区南屏镇华发水岸32栋
香洲区拱北街道拱北口岸地下商场负一、二层
有关消息:
居民如遇生活、就医、心理等问题,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咨询求助热线:0756-12345
南屏镇广昌社区医疗保障热线:13380623584
南屏镇广昌社区服务热线:0756-8671907
拱北街道迎宾社区服务热线:0756-8133155
香洲区心理服务热线:0756-2277525
扩展资料: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防疫规定,擅自外出、聚集,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