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22时起金牛区天回镇街道辖区实施社会面疫情防控

社会热点2022-11-23 16:59:50未知

11月22日22时起金牛区天回镇街道辖区实施社会面疫情防控

  成都市金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天回镇街道辖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2022年第60号)

  当前,金牛区内外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多点散发,传播链条较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成都市金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天回镇街道辖区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实施区域临时管控5天,实行5天5检。居民按街道要求分时段有序到指定地点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隔离管控人员按原渠道进行核酸检测。

  二、外部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天回镇街道。天回镇街道居民原则居家,非必要不外出,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小区(院落)内不扎堆、不聚集,每户居民每2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及出门卡,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驾车。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社区同意可出入小区。

  三、中小学校开展线上教学,暂停托育托幼机构在校托管;餐饮单位暂停堂食,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

  四、除党政机关、社区组织,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外,其余企业居家办公。除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相关工作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

  对拒不执行上述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暂停营业等措施,并追究相应责任。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让我们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尽快战胜疫情,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2日22时起施行,暂定实施5天,相关措施将根据有关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本文标签: 防控  疫情  肺炎  核酸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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