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导则(试行)》(渝肺炎组疫发〔2022〕120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20日6时起,划定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1.增加高风险点位
汉丰街道(8个):
安康社区8、9、11号院;
凤凰社区(香榭水岸、滨湖佳苑、凤凰佳苑、龙泰苑、胶合板厂宿舍、交通二运司宿舍,都市新民居1、2、9、10组团)。
文峰街道(2个):
富厚社区公路局宿舍;
南郊社区滨江丽苑。
云枫街道(1个):
兴合社区嘉惠苑。
2.调整高风险点位
汉丰街道(1个):
九龙社区1、2号院。
文峰街道(24个):
富厚社区(水果佳苑、二号桥建材市场、南山东路6巷49号楼);
南郊社区(怡心花园、颐康居、德能滨海蓝湖、金港花苑、东湖郡、滨河公寓、中吉公寓、4号院、渝州建司、自建房1栋);
双合店社区(粮苑、22组团);
天鹅湖社区(稷香苑);
中吉社区(金桂园、渝粮驾校、林秀公寓、都市花园怡景苑、文峰街道中原街2支路);
文峰社区(吉祥佳苑);
中原社区(4号院、金科财富中心A区)。
云枫街道(2个):
观音桥社区景苑;
兴合社区1—10号院。
高桥镇(1个):
永和村4组。
3.保留高风险点位
文峰街道(1个):
开州大道974号A栋。
满月镇(4个):
皓月社区(月华街103/105/107号、月华街91号、月皓街103号、月华街151号)。
(二)管理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3.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5.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二、低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1.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汉丰街道金州社区春天花园C5栋,汉丰街道锦程社区供电佳苑C1栋,云枫街道长青社区南山西路恒星耀名车,雪宝山镇罗家村4组20号,满月镇皓月社区月芽街264号,满月镇皓月社区274号。
2.保留低风险区
汉丰街道、文峰街道、云枫街道、满月镇、高桥镇除已划定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管理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2.严格执行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相关措施。
3.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开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