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有序进行,根据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精神及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经市区流调专家组研判,市疫情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11月14日0时起,将我区高风险区调整如下:
高风险区下调为低风险区(1个)
原州区彭堡镇石碑村四组
以上区域实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