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来返巴彦淖尔人员疫情管控通告(2022年11月)

社会热点2022-11-11 13:12:10佚名

呼和浩特来返巴彦淖尔人员疫情管控通告(2022年11月)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做好呼和浩特市来返人员管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巴防指通告〔2022〕70号)

  当前呼和浩特市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近期从呼和浩特市返回我市人员中接连出现阳性感染者,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做好呼和浩特市来(返)我市人员管控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从呼和浩特市返回人员,一律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在巴彦淖尔市)、目的地所属街道(苏木、乡镇)和巴彦淖尔健康宝(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巴彦淖尔健康宝服务平台”)进行“双报备”,并提供5天3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且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青城码绿码。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未获所在单位、目的地所属街道(苏木、乡镇)审核批准的,一律不准自行返回。返回人员抵达我市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各地如遇集中隔离资源紧张,可进行严格居家隔离(1人1户)〕,期间开展“1天1检(单采单检)”的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到公共场所。对所有从呼和浩特市来(返)我市人员一律赋“黄码”管理,按要求解除管控后转为“绿码”。

  未经居住地所在街道(苏木、乡镇)同意,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故意逃避疫情防控检查站,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并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本文标签: 呼和浩特市  巴彦淖尔  苏木  疫情  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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