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强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第 49 号)
当前泸西县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将切实加强社会面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出门的规定,确有出行需要,必须规范戴口罩,做好个人防范,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如违反规定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县城区所有车辆一律凭证通行,公共运营车辆严格按照 43 号通告规定执行,一般车辆禁止上路流动。
三、除医院、农贸市场、超市、药店、水果店、不提供堂食的餐饮店等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所需的单位外,其他公共场所、门店禁止开门营业。如违反规定继续营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抗击疫情需要大家积极支持配合,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照执行,支持配合全县抗疫工作。
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