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郴州永兴县在省外返永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社会热点2022-11-10 13:24:14未知

11月10日郴州永兴县在省外返永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林某,男,18岁,11月8日从郑州乘坐火车K1347次列车,于11月9日抵达郴州火车站后闭环转运至永兴县隔离点,当日晚上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1月10日凌晨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林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8日

  22:28 从郑州站乘火车K1347次列车(13车厢05号上铺),自诉未去过其他车厢。

  11月9日

  13:30 在郴州火车站下车。

  13:50 闭环转运前往永兴县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永兴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552217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永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永防疫要求。外省及省内有疫情地区入永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永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永,在第一入永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永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坚持“7天1次”的核酸检测。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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