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2年第13号)
一、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
二、倡导非必要不离区,若需离开的市民群众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和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须尽快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三、强化重点场所管控。辖区范围内各类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要严格执行“一扫四查”(即扫场所码,查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风险城市旅居史、行程卡),落实测体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监测。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暂停举办大规模(50人以上)线下会议、培训、论坛、庆典、演出、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控50人以上聚餐,暂停农村坝坝宴。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4日0时起施行,暂定实施3天。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