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主城区火炬传递和开闭幕式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时速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
二、管控区域及时间段
(一)火炬传递起跑、收火仪式现场及火炬传递路线管控区
九江火车站广场、长虹北大道、龙开河路、新湖中路,长江大道、长虹西大道、兴城大道、八里湖大道、市体育中心。
在上述区域1公里(含)、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11月3日6时至11月3日14时
(二)九江市体育中心管控区
以九江市体育中心为基点,半径1公里(含)、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11月7日8时至11月7日23时、11月8日8时至11月8日23时
(三)九江学院管控区
以九江学院体育场为基点,半径1公里(含)、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11月18日6时至11月18日23时。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间段内,禁止除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飞行任务外的其他一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和空飘物释放。
(二)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飞行任务和安保工作需要,经江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九江市执委会安保维稳部批准后方可按批准计划组织实施。
(三)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相关措施,对违法违规飞行的“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安全管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自负;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积极举报违规飞行行为,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