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时间
10月31日10时-11月4日16时,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
二、受理范围
考生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可申请退费。考生因不遵守考试规定而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在退费范围内。黑河、绥化、牡丹江考区考生无需自行申请退费,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处理。
三、受理方式
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在受理时段内通过“申请退费链接”提交退费申请,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考生如实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后登录“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界面;
(二)正确输入手机号码(手机号须确保联系到考生本人)、选择退费原因后,点击“确认”按钮保存;
(三)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