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防疫责任的通告
当前,全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广大市民要主动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疫情防控秩序,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提前报备。所有外省或有本土疫情发生本省外市州入(返)张人员须提前1天通过“我的张家界”APP报备。近10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县、市)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的来(返)张人员以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等场所)报告,主动履行个人防疫责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不得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
二、主动落实核酸检测。外省及本省外市州来(返)张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律“落地检”。外省人员需落实入湘后3天2检,即抵湘后第1天和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阴性结果显示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进入景区景点、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入住宾馆酒店、进入景区景点均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尽量减少外出旅行。非必要不出市,不到涉疫地区旅行,尤其是避免跨境旅游。确需出行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措施,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区域,注意防范旅途风险,主动做好行程记录,返回后及时向属地和单位报备,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四、减少聚集性活动。不扎堆、不聚集、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落实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规定。
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进入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密闭空间时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六、主动就诊。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对不履行个人责任、不积极配合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鼓励全民参与防疫监督,对不履行防疫责任的单位、个人及时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永定区:0744-8595203
武陵源区:0744-5619321
慈利县:0744-3356119
桑植县:0744-6246168
张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