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酸采样时间:
【每周一、周四】7:00—11:00 及16:00—21:00(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由各乡镇及社区确定是否缩短或延长)。园区及学校采样时间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备注】城乡居民实行区域大规模核酸检测“一周两检”后,原县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仅保留两个(朝阳公园内、火车站站前广场,其余暂时取消每日检测),核酸采样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及14:30—17:00,节假日不休。
2.地点:
【采样前】
1、应确保48小时内没有接种新冠疫苗;
2、去采样点时,最好不要乘坐公共交通,以私家车或骑车、步行为宜;
3、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携带适量酒精湿巾、备用口罩、身份证、手机等;
4、严格遵守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引导,排队时勿拥挤,遵守“一米线”原则,保持至少1米以上安全距离;
5、为避免咽拭子采样时刺激发生呕吐,采样前2小时请勿进食;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或嚼口香糖。
【采样中】
1、手不要随意触摸公共物品,不将物品放置在采样台,如有以上行为应及时洗手或使用酒精湿巾擦拭;
2、头微后仰,不深呼吸;
3、咳嗽或呕吐时应用纸巾包裹或手肘遮挡。
【采样后】
1、采样后换戴备用口罩,将废弃口罩投入指定垃圾桶内;
2、立即离开采样点,避免在采集点周围吐痰、逗留;
3、回到家后,请立即洗手,必要时使用酒精湿巾对手机、身份证等物品进行擦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