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更好地维护市民健康,请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入(返)郯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配合属地街镇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请核酸证明超过72小时的人员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近期由公安、纪委、卫健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将深入街头、社区、村居等处,对外来人员入郯返郯摸排情况、核酸检测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郯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附件:郯城县核酸采样服务点: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