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2日10时41分,我中心收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疾控中心在应对新冠肺炎卫生应急调度管理平台跨省推送的密接项某某,目前该名密切接触者已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5月9日、5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请有以下共同活动轨迹人员及时报备。
5月9日
14:10左右乘坐拼车(车牌号:川EG34F8)自二郎大桥至古蔺在县人民医院下车的男性乘客。
16:10乘坐古蔺开往仁怀中巴车(车牌号:川E 67465)的乘客(含途中上车的乘客)。
5月10日
13:20在金兰街道凤田村1组3号搭载项某某到护家新街的摩托车驾驶员。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以上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对因瞒报、谎报、缓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温馨提示:密切接触者不是确诊病例,请广大群众理解配合,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尽量少出门、不聚集,保持适当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