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济南市棚户区及旧城(村)改造有关规定,决定对绣惠街道南关、西关等村进行旧城(村)改造,现对该范围进行冻结,冻结事项如下:
一、冻结范围
南关、西关两村村域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及东关北、东关南、东南隅、东北隅、西南隅、西北隅村域范围内剩余的建(构)筑物和上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建(构)筑物。
东至绣江路、西至绣江河、南至大桥路、北至文化路规划范围内的太平村、三星村、东关北村、东关南村的所有建(构)筑物和上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建(构)筑物。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7日。冻结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房屋的析产和过户以及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四)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因本区居民应征入伍、服刑和被劳教等原因注销冻结范围内户口和因结婚、出生等原因确需入户、分户的除外);
(五)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