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妇幼南区(疾控二门诊)HPV疫苗预约公告
枣阳妇幼南区(疾控二门诊)HPV疫苗将于5月19日(星期四)上午8点开放线上预约功能,为方便市民朋友了解疫苗接种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批次针对的是接种第一针的市民朋友,共投放九价HPV疫苗50支、四价HPV疫苗50支。
2.由于四价、九价HPV疫苗供应较少、需求较大,本月没有预约成功的市民,请继续关注“枣阳儿保”微信公众号,枣阳妇幼南区(疾控二门诊)将积极争取采购HPV疫苗,下月继续进行预约放号。
3.仅本县户口居民可以参与预约。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无相关证明不予接种。
4、鉴于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减少人员流动,本批次疫苗接种实行网络预约。预约成功后,请严格按照预约的时间段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预约成功的手机到门诊接种,不可将预约号码转给他人,过期未种预约号码作废。无法现场提供预约手机让工作人员核对预约记录的将不予接种,不接受视频、截图、拍照等方式查看预约记录。
5、预约前请确认健康状况,如近期有发热、感冒、咳嗽、腹泻、严重湿疹、服用药物或是近期与疑似、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接触,请推迟接种。
6、到接种门诊后,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描“健康码”、体温测定、健康筛查、出示预约成功信息、安全距离接种、留观等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引起交叉感染的可能。
7、接种完成后请留观30分钟,留观人员要尽量减少走动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
8、接种对象及程序:九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适用人群为16-26岁女性;四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适用人群为9-45岁女性。推荐0、2和6个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3剂; 首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至少1个月,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至少3个月,3剂应在1年内完成。基于疫苗说明书要求:超龄预约者将不予以接种。
9、接种禁忌症:对酿酒酵母和疫苗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发热、严重器质性疾病、严重过敏体质和三个月内使用过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者不宜接种;妊娠期、哺乳期妇女不宜接种本疫苗;备孕期妇女不建议接种;接种过其他疫苗的间隔14天后再接种。具体接种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以宫颈癌疫苗说明书为准。
10、宫颈癌疾病的预防,除了接种HPV疫苗外,定期宫颈癌筛查必不可少。
重要提示!!!
1、根据门诊公示,请女性朋友在接种时将身份证原件和预约成功的手机带来方便工作人员核对“我的预约”记录,门诊不接受视频、截图、拍照等一系列非正规形式。无法现场提供手机供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的中心有权不予受理您的接种。
2、经发现非正规途、非法途径预约的,门诊有权不承认您的预约,并将纳入黑名单,永久性限制在我门诊预约。一个微信号仅限预约一个人。
3、预约名额有限,预约成功后,请于一周内来院接种,逾期预约资格将失效。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期来院接种导致预约资格失效者,门诊概不负责!!!“
地址: 枣阳妇幼南区(疾控二门诊):
电话:0710-631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