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期间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尊敬的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6月29日(周三)9时起,暂停全市(含卫辉市、辉县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管理站、平原新区、经开区、各县行政服务中心、工行平支等各公积金办理窗口)归集、提取、贷款柜面业务。同时关闭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豫事办、支付宝和政务服务网等互联网业务办理渠道。
二、7月4日(周一)9时起柜面业务恢复正常办理。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豫事办、支付宝和政务服务网等互联网业务办理渠道均重新开启。因暂停业务服务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0373-12329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