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消费者抢购,活跃消费市场,新乡市政府700万元消费券“春暖新乡”政府消费券已经成功发放三期,第四期政府消费券将于6月25日上午10时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6月25日10:00-6月30日。
据了解,第四期政府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商超百货类、综合商圈类、餐饮类、加油类、家电汽车类;消费券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第四期消费券共分三种,分别为10元券、20元券、50元券。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新人员(包括外地来新人员)均可领取。每人每种消费券限领1张,三种消费券累计限领2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在活动期内进行核销,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