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及历史、体育、艺术(音乐、美术)
》》》考试分值
录取计分科目总分满分为740分。
1、语文、数学满分均为130分
2、英语满分为130分(其中书面题10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题30分)
3、物理、化学满分均为100分
4、道德与法治及历史科目满分为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部分和历史部分各为50分)
5、体育满分为50分
6、艺术(音乐、美术)成绩以等级呈现,不计入总分
》》》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书面考试)、物理、化学、历史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体育考试方案另发。
》》》考试用时
语文为150分钟,数学为120分钟,英语(书面考试)、物理、化学均为100分钟,道德与法治及历史为100分钟,其中道德与法治部分和历史部分各5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