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28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多人标本混合检测价格调整为8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调整后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并在提供检测服务时主动告知,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二、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生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价格。
具体价格需要提前向检测的医院或机构咨询,明确核酸检测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