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聚集性活动最新规定

社会热点2022-10-23 02:32:24未知

泸州聚集性活动最新规定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两节”期间,要严控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即50人)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如果出现身体不适,建议尽量不参加聚餐聚会

  原则上“非必要不举办”大型活动或会议,严格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比赛等活动,农村地区集市要控制规模、减少频次。

  如果确需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要控制规模、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严控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及以上的线下会议、聚会等活动应由主办方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

本文标签: 防控  聚会  会议  属地  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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