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回复如下: 若从北京低风险地区直接抵达威海,按照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社会随访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1〕14号)要求:
需提前3日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威海后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
若来威前在山东其他地市停留,按照省指挥部《关于织牢织密防护网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1〕10号)要求,离开重点地区7日以上,且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视同在本地检测,不再进行检测;若离开重点地区7日以内,在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同时,仍需在威海进行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