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岱岳区关于设置夜间临时便民市场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10-21 09:45:05未知

泰安岱岳区关于设置夜间临时便民市场的通告

  岱岳区关于设置夜间临时便民市场的通告

  为加快我区“ 小店经济”“ 夜间经济”发展,进一步拉动和刺激消费,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在我区城区内首批设置1处夜间临时摊点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区域及联系人

  金牛山路与龙泉路交汇处路北

  联系人:聂兆波,电话:8566809。

  即日起,请有意向者与联系人联系,按照规定持有效证件登记备案。

  二、经营时间及范围

  1、经营时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临时占道摊点早市结束时间控制在7:30前,晚市开市时间控制在18:30后。4月1日至10月31日,早市结束时间控制在7:00前,晚市开市控制在19:00后,其余时间段内禁止设摊经营。

  2、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饰鞋帽、装饰品、工艺礼品、玉器、玩具、化妆品、五金交电、花鸟鱼虫、冷饮等。所有街区内严禁露天烧烤、活禽生鲜宰杀等造成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噪音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

  3、经营要求:强化新冠病毒疫情期间防控意识,严格落实防护要求;严格遵守夜市管理规定,不得在摊位处设置固定设施;经营活动应符合安全、环保方面有关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排放要求,不得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经营期间,需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污物勤洗勤扫,垃圾倒入垃圾容器内。

  4、管理主体: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分工监管”,夜市所在区域的行政单位为管理主体。

  三、设置标准及管理要求

  1、实行划线定位。商户按照划定范围入线归位经营,商品按照指定位置和要求摆放,做到统一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2、每个经营业主限定一个摊位,不得多占、抢占,不得转租转借,不得移作他用,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摊位资格,并采取相应处罚。

  3、所有摊点均要确保商品质量,自觉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4、所有摊点均要注意消防、用电安全,严禁在经营场所乱搭乱建、乱扯乱挂、堆放杂物;严禁设置固定设施,严禁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噪音扰民。

  5、所有摊点均要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或扰乱市场秩序的,执法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取缔摊位。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各摊点经营业主自觉遵守夜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本文标签: 摊点  摊位  夜市  夜间  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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