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排放控制区范围:新泰城区东至滨湖路,西至新兴路,南至205国道,北至瑞山路范围内为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新汶城区东至发展大道,西至莲汶路,南至新都路,北至柴汶河南岸范围内为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低排放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有关要求:
(一)低排放控制区范围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反规定使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应予以配合。
(二)凡在低排放控制区范围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需向相应管理部门如实上报所属机械基本信息。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做好信息汇总上报,督促所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清单、台账。
(三)鼓励购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
(四)执行应急抢险任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三秋”、“三夏”农忙作业时间段内的农业机械不受本政策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