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
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新形势新情况,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以下4类人员不参与采样:
1.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
2.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前48小时内已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
3.2岁以下婴幼儿;
4.居家健康监测人群。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自2022年3月16日开始,3月18日前完成
地点:按所在街道(园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凡参加核酸检测采样人员,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持手机健康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行动不便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户口非本地但在本地居住的,必须按照所在社区(村)统一安排进行核酸检测。
2.请参加核酸检测采样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按要求进出场地,听从指挥,避免聚集和交谈。
3.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请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4.在手机上下载“泰新检测”小程序,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5.请广大居民保持良好心态,维持正常生活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工作、扰乱秩序和瞒报、谎报、伪造信息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此次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泰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