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促进商用汽车消费的活动方案

社会热点2022-10-20 21:26:36佚名

泰安市促进商用汽车消费的活动方案

  泰安市促进商用汽车消费的活动方案

  为推动商用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 活动时间

  2022年6月9日——6月30日

  二、 补贴汽车类型

  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共五类。

  三、 促消费政策

  1.对在泰安市内购置新能源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且在泰安市开发票上牌照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申领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

  2.对在泰安市内购置燃油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且在泰安市开发票上牌照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商用车购置新商用车(二手车除外)的,对上述第一、第二款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可申领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四、 资金来源

  本方案中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统筹,除去省财政资金后,剩余资金由市、县两级按照5:5比例分摊。

  消费券发放由各级工信部门具体负责,依托银联“云闪付APP”实施,消费券的发放使用邀请纪检、审计部门全程监督。

  五、 汽车消费券发放规则

  1、发放方式:个人消费者下载银联“云闪付APP”进行实名注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消费券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云闪付账户实名信息、实际车辆注册人身份信息、个人购车发票抬头信息需保持一致。

  2、申领时间:消费券申领日期从银联“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网页上线之日起,至8月31日止。消费券不可提现,过期失效(有效期自领取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结束)。

  3、申领流程:①消费者登录银联“云闪付APP”定位泰安-本地专区-政府消费券,选择“泰安市”,申领相应额度消费券;②个人上传证明材料,包括购车人身份证、购车发票等,材料均使用电子版(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进行审核(审核期1-3天);④名单在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和“泰安工信”微信公众号分批公示(每批次周期10天,公示期3天);⑤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的,消费券发放至个人账户。

  4、消费券使用范围等未尽事宜参见银联“云闪付APP”活动页面。

  附件:1.商用车范围

   2.泰安市商用车部分限上销售企业名单

   3.县市区、功能区咨询电话

   4.购车材料及审核标准

  

  

  

  

  

  

  

  

   附件1:关于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本文标签: 万元  泰安市  泰安  汽车消费  每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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