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首批12所学校体育设施免费对外开放须知

社会热点2022-10-20 18:48:06未知

郯城县首批12所学校体育设施免费对外开放须知

  郯城县首批12所学校体育设施免费对外开放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中小学体育设施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常体育锻炼要求,根据“分批实施,逐步开放”的原则,郯城县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中小学体育设施将陆续免费面向社会开放。其中,12月11日起,第一批初步具备条件的12所中小学体育设施将面向社会开放

  首批开放学校为郯城县第一实验小学树华校区、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东校区、郯城县第三实验小学、郯城县第五实验小学、郯城县第六实验小学、郯城县实验中学、郯城县育才中学、郯城县育新中学、郯城县博雅学校、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西校区、山东省郯城第二中学、郯城县美澳学校。

主要开放塑胶跑道、篮球场、足球场及周边配套体育设施,开放对象为校园周边社区居民及青少年学生(开放时间附后)。学校课余训练队训练期间不对外开放,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临时取消对外开放的,学校将提前公告通知。为同时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提醒进入校园的居民及学生,一是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居民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测温、手消后方可进入场地;二是入校活动居民应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进入教学区及非开放的区域;三是居民活动期间,应自觉爱护体育设施和公共财物,不乱扔杂物,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

  郯城县首批开放体育场地设施学校名单

  注:开放学校课余训练队训练期间,运动场地不对外开放。普通高中、寄宿制学校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实行预约开放。

  郯城县入校健身人员须知

  一、开放对象

  原则上为学校片区内学生、家长以及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组织应提前进行预约,与学校商定具体事宜。具体开放对象、开放时间、准入条件、开放容量等,以学校公告为准。

  二、准入条件

  社区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居住证明,联系开放学校,办理入校健身手续,签订《使用学校体育场地健身承诺书》。社会团体使用体育场地设施组织集体健身或比赛的,须经学校同意,在约定时间内开展活动,并签订《使用学校体育场地健身协议书》。

  三、文明健身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为视频监控全覆盖区域。入校健身人员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管理规定,自觉保持环境卫生,文明健身。学校组织临时性教育教学活动,或实施影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活动期间,将暂停对外开放,请及时关注学校公告。

  四、疫情防控

  入校健身人员须主动配合学校做好身份识别。疫情期间,须“亮码+测温”,进行实名登记,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在37.3摄氏度以下方可入内。

  郯城县入校健身人员守则

  (一)按照要求凭证件进入开放场地健身。未成年人以及65岁以上老年人进入场地活动时,需由监护人(家人)陪同。

  (二)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认真阅读各种体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免发生危险。

  (三)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场内环境整洁,不影响他人,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严禁打架斗殴。

  (四)禁止穿皮鞋、高跟鞋等进入体育场地,以免自身受伤或损坏塑胶场地。

  (五)爱护公物,严禁有损体育场地设施行为。如损坏公物,应根据损坏状况和相关规定,做出相应赔偿。

  (六)禁止机动车、自行车(含一切童车)、滑板车、宠物进入场地,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等违禁物品进入场地。

  (七)健身需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选择合适自己的健身项目;患有先天性疾病的,或易由运动引发突发性疾病的,以及传染病人员,谢绝进入健身;严禁酗酒者进入场地。

  (八)文明有序地在活动区活动,不得进行危险的运动项目,严禁在场地上打闹,不得做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九)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气,或场地维护、举办大型活动、学生训练与比赛时,暂停对外开放。

  (十)及时关注学校关于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相关信息通知,合理安排健身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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