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中小微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大型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
申领流程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按月向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办事大厅“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提交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符合困难企业三项指标之一的证明材料、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承诺书、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当月及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补贴资金按照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拨付流程办理。
注意事项
本政策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请各企业务必提前做好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