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6月5日
烟台制定优化地摊经济、小店经济管理服务七条意见
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效激发城市商机与活力,烟台市出台了《关于优化烟台市地摊经济、小店经济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按照规范有序、适度放开的原则,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七条管理服务措施,助力全市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发展。
01、坚持经济发展优先原则
在不影响城市运行、市民生活和便民不扰民、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城市空间,保障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发展。
02、调整增设便民摊点群和疏导点
对现有已设置的便民摊点群和疏导点进行规范、提升,合理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根据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继续调整和增设便民摊点群和疏导点,引导摊贩集中规范经营。
03、适度放开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允许流动摊贩在城市次要道路、背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期,限时、定点经营。
04、允许大型商场、超市店外促销
大型商场、超市可利用店外自有区域开展室外促销活动,展示、摆放促销物品。
05、允许临街店铺适度店外经营
根据店铺所处位置区域、门前道路通行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不占用盲道、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允许临街店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店外摆放货物,开展促销活动,设置顾客临时等候区、就餐坐席。从事烧烤的经营业户应使用符合技术要求的环保炉具且固定在室内,做到规范有序经营。
06、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秩序维护,及时做好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
07、实行审慎监管执法
树立文明执法理念,推行柔性执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般性违法行为纠正后不再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