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医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公告(6月18日)

社会热点2022-10-20 07:30:30佚名

烟台市中医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公告(6月18日)

  更新时间:6月18日

  烟台市中医医院就诊公告

  敬告患者及家属朋友:

  根据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的新变化,为贯切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切实保障您的健康和安全,现将我院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门诊病人管理

  1.进入医院前,请您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配合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

  2.近半个月内,有国内、国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者,请您主动报告。

  二、住院病人管理

  从即日起,对住院病房实行封闭管理,谢绝探视。

  1.新入院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前需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经医生开具核酸检测单,门诊缴费后,到院内“核酸检测点”进行标本采集检查;

  2.每天上午10:00前留取的标本,次日上午持身份证到门诊病员服务中心取报告,10:00以后留取的标本,隔日上午取报告;

  3.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向工作人员提交核酸检测报告单,检查结果阴性者,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4.患者在住院期间未经科主任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医院,否则按自动出院处理。

  三、陪护人员管理

  1.提倡无陪护住院。确需陪护,每床只固定一人陪护。

  2.陪护人员陪护证办理。所有固定陪护人员,进入病房陪护前,需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可进入病区陪护,阳性者拒绝入内。

  3.需更换陪护人员,必须到护士站备案,经护士长批准后,按相关流程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办理新的陪护证。

  四、急诊收住院病人管理

  急诊收住院的患者入院后,由住院科室负责在住院后8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核酸检测。陪护人员的核酸检测由门诊缴费后,到“核酸检测点”取样检查。

  联系电话:0535-6597085

  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保障您的就医安全。

  烟台市中医医院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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