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发布《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该通告12月9日起实施。
这次通告需要配合设置相应的禁令标志,虽然通告实施了,但是在交通标志设置完毕以前,交警部门对涉及车辆实施劝阻而不会处罚。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十二月十五日二十四时,主要通过劝导提醒不处罚。自十六日起对外地车辆首次闯禁区实行首违免罚,对于误入禁行区域的外地车以警告教育为主,恶意闯入的将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限行路段:
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
“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道)等高架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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