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应急运输通行证C证相关要求(最新整理)
1、通行证持有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讲信用、守承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通行证,坚决杜绝擅自打印通行证或假冒应急运输车辆、人员和企业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并于每天下午6:00前向所在县市区发证部门报备当天证件使用情况,由县市区相关部门收集汇总后报市直对应部门。
2、县市区对辖区内道路畅通负总责,不得采取挖断、堆土等方式阻断道路,妨碍农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物资等民生物资的流通。全市所有疫情防控卡点对持有通行证车辆和人员除进行体温测量、证照查验等必要的疫情防控程序外,不得阻拦其正常通行。
3、市县两级公安、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在证件发放环节要审慎核实、把住源头,跟踪了解企业通行证使用真实情况。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通行证使用加大抽检力度,依法依规从重处理违规使用通行证等行为。
4、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督导问责组要对不落实本通告要求、非法阻碍通行,造成通行不畅,影响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的,全市通报,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李如举17613779955;市商务局袁铭聪1533377969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余先跃13803770128;市公安局张辽13503871266,负责受理和解决通行证使用中的相关问题。上述联系人要保持24小时畅通,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细化各种情况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