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来返雄县需要隔离?
根据11月22日雄县疾控发布的疫情防控紧急提醒,规定如下——
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
12月19日(含)以来途径北京市通州区;
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延安市宝塔区;
12月11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未央区、莲湖区、长安区;
12月6日(含)以来途经江苏无锡市宜兴市;
12月5日(含)以来途经广东东莞市;
12月4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
12月2日(含)以来途经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含江干区)、拱墅区(含:下城区);
12月1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绍兴市上虞区;
11月24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讷河市;
11月22日(含)以来途经浙江宁波市镇海区;
11月4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新巴尔虎右旗;
10 月18日(含)以来途经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陇川县;
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上述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乡镇、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需要居家隔离者请配合管理,足不出户。不需要居家隔离者,请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本人和同住成员尽量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健康监测期间,来(返)雄人员和同住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需立即报告属地社区、乡镇,配合开展核酸检测,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等,戴好口罩,及早到县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不要自行购药、服药,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