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的通知

社会热点2022-10-19 07:42:54未知

涞源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的通知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的通知

  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1月2日,据河南省南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洛阳新安县一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曾于12月24日至25日参加婚宴,初步调查发现,共有218人参加婚礼,婚宴承办方未按要求报备,南召县、卧龙区对婚宴聚集活动管控不到位,未严格落实相关防疫规定,带来巨大疫情传播风险。为此,南阳市对南召县及卧龙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程序。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人群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农村地区聚集性活动管控。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实名预约、总量控制、入场检查、分时限流等措施。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严控聚餐活动规模。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要报属地防控办批准,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批,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二、加强宣传倡导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党员干部要积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项要求,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劝导干部职工、亲朋好友、广大群众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不组织、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出国(境)。参加活动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部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保持在1米以上,最大限度阻断病毒传播途径。

  三、严格监管强化主体落实责任。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一是乡镇(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辖区内餐饮、娱乐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的管理与监督,督促举办方和承办方强化防控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二是行业部门严格监管责任。市场监管、文旅、公安、商务等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酒店、网吧、各类娱乐场所、宾馆、餐馆、商超等行业及文体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餐饮、娱乐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承办方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承办方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三是单位(场所)压实主体责任。白石山景区、七山滑雪场、滨湖公园等旅游景区、游乐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控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内游客数量,按不高于75%限流开放公园、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网吧等场所。四是个人加强配合责任。要积极配合商场、超市、景区等公共场所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防疫工作。

  对未按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部门及违反人员聚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3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属地  责任  涞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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