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未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及时排查疫情潜在风险,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5月30日起,进入高阳县域内所有公共场所均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赋码弹窗
对未按要求参加每周常态化核酸筛查的人员,进行赋码弹窗处理。
二、及时补采
未按要求参加每周常态化筛查人员,本周内及时就近完成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采样点联系方式附后)
三、严格查验
自5月30日起,凡是进入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图书馆、电影院、网吧、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其他注意事项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并督促本单位人员、监管行业积极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实现应检尽检。全县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支持和保障居民参加核酸筛查。相关公共场所、单位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或者个人未按规定进行常态化核酸筛查,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理解信任并全力支持,积极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