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8日以后首次在绍兴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承诺在绍工作5年,并在用人单位所属地缴纳社保,未享受过当地住房优惠政策或房改政策,在绍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
注意:除博士及选调生外,其他补贴对象应为到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0575-81503298
越城区人力社保局:0575-88307165
柯桥区人力社保局:0575-85708118
上虞区人力社保局:0575-81227212
诸暨市人力社保局:0575-87211808
嵊州市人力社保局:0575-83275290
新昌县人力社保局:0575-86029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