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11月22日以来有在宁波市镇海区旅居史的返(来)金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社区(村居)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前往当地医疗机构接受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浙返浙人员、要求旅客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的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