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对象
对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大型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简称“四类重点就业群体”),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上述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新吸纳除“四类重点就业群体”以外的劳动者就业、由该企业和职工个人在我市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也可根据吸纳劳动者人数申领获取以工代训补贴。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时间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89186157
海曙区 55883138/55880659/55883197
江北区 87353920
北仑区 86780620
镇海区 86274500
鄞州区 89293250
奉化区 88681509
余姚市 62721673
慈溪市 63938059/63938073
象山县 89387482
宁海县 59971578
保税区 89286528
大榭开发区 89283139
高新区 89288658
杭州湾新区 63991867
东钱湖旅游开发区 8836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