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印发推动餐饮单位有序恢复营业工作指引的通知

社会热点2022-10-17 06:52:15佚名

镇江印发推动餐饮单位有序恢复营业工作指引的通知

  一、基本复工条件

  1.建立信息告知制度。餐饮经营单位应让每位员工知晓全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通知返镇员工在“镇江健康申报”平台如实进行健康信息申报,取得相应的健康码。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申请复工的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并持续保持许可合规。

  3.全面洗消检查。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和安全检查。

  4.设立临时隔离区域。具备隔离条件的餐饮单位,要设立临时隔离区域。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门店,要按照属地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5.做好防疫物资准备。申请复工的餐饮经营单位应准备必需的测温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员工日常工作防护需求。

  6.设立疫情防控组织。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单位疫情防控组织,编制疫情防控预案、员工健康信息表和排查情况表,做好日常记录。

  二、用餐人员管理

  1.建立并执行用餐人员可溯源制度。餐饮经营单位要按照《关于全面使用“镇江健康码”科学精准防控疫情的通告》要求,督促引导用餐人员需凭在“镇江健康申报”平台上获得的绿色健康码扫码进入餐饮场所。

  2.用餐人员进店时餐饮经营单位必须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体温≥ 37.3℃)、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指挥部指定机构报告,并记录其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保证可追溯。

  3.不戴口罩谢绝进店。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离开座位,必须及时佩戴口罩。

  4.用餐人员进店要文明就餐,保持间距,不大声喧哗,不近身敬酒,不在餐厅闲聊、打牌等。

  5.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现金支付需进行实名登记,确保有紧急事项时可联系到顾客本人。

  三、从业人员管理

  1. 从业人员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岗,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指挥部指定机构报告。

  2.强化单位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严格按照七步法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

  3.所有员工上班期间应时刻佩戴口罩上岗,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4.加强外出采购人员的工作行程和所有员工八小时外的行程管理,不去或尽量少去人员易集聚场所。

  四、营业场所管理

  1.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新冠肺炎的宣传和防控知识,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进行公示。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1.5米间隔标识,采取相应的引导和分流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2.营业期间要严格控制入店人数和使用桌数,入店人数和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按不同桌型推行间隔就餐、同向就餐和错位就餐等方式,确保顾客就餐安全。

  3.有条件的餐饮单位要实行分餐制,暂无条件的必须提供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商务宴请必须实行分餐分食制。

  4.做好店堂内设备设施的消毒清洁,增加对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把手、洗手间、厕位等)的消毒频次,配备消毒洗手液、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引导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每桌顾客用餐完毕清理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5.保持室内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采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餐饮单位不得营业。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

  6.加强电梯管理。引导顾客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三层及以下低楼层餐厅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并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戴口罩、不交谈,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

  7.落实“五防”措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五防”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影响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五、采购加工管理

  1.加强食材采购管理,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各类食材、食品来源可溯。

  2.全面禁止经营、加工、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

  3.复工前要对食品仓库和冷冻柜贮存的物料进行一次彻底全面检查,及时报废过期食品,且加贴禁用标识,确保食材在保质期内使用,杜绝使用过期和不新鲜的原材料。

  4.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饪过程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具、用具、饮品等器皿应做到每餐消毒后使用。

  5.对餐饮外卖食物应采取密闭盛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送餐人员在取餐、送餐时,应采取不接触的方式。

  6.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厨余垃圾加盖、分类及时清理,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六、安全生产管理

  1.餐饮单位要在恢复营业前对电气电路、燃气等设备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恢复运营的电气设备进行试运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确保设备设施的营运安全。

  2.要在营业前开展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要把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位员工,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3.要加强营业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

  4.餐饮单位恢复营业前要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恢复营业。

  七、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

  2.疫情防控期间要落实属地责任,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有序推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餐饮单位逐步恢复营业,落实好餐饮单位复业前的防控指导,做到复业前“责任机制建立到位、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员工信息摸排到位、联动防控机制到位、防控物资准备到位、安全生产保障到位”;同时做好复业后的监管工作,做到“强化消费者安全管控、强化健康申报和晨检、强化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强化场所消毒、强化健康教育、强化通风换气、强化交叉感染风险防控、强化饮食安全”。

本文标签: 防控  餐饮  单位  疫情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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