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
二、补贴发放时间
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
三、生活补贴申报程序
1、企业依据条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进入),申报上一个季度新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
2.由企业纳税登记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初审、财政部门进行复核。
四、申报条件
1、毕业两年内(指毕业年度和上一个毕业年度),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500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3.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