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实施封闭化管理通告

社会热点2022-10-16 21:49:21佚名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实施封闭化管理通告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及镇江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自即日起对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实施封闭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一、封闭化管理范围

  东起北山路、南至金港大道、西至镇澄路-粮山路-油库路、北至长江

  二、封闭化管理措施

  1.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对进出园区的车辆和货物进行管控,对入园车辆进行身份识别,禁止、限制非许可车辆进入园区;所有人员车辆需经卡口进出,不得扰乱园区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未经许可不得翻越园区封闭管理边界。

  2.机动车辆进入园区封闭管理区域内企业单位的,需经申报、预约、许可方可进入。(1)园区各企业对人员车辆入园申报许可,通过企业端软件进行线上申请办理;(2)园区外人员车辆需进出园区企业的,由园区企业进行预约、申请,提交园区封闭化管理指挥中心(北山路16号,0511-89981288、ruihetingche@163.com)办理;(3)以往经行穿越园区的车辆人员,请从园区外围道路,按交通指示标识绕行;(4)园区内各企业单位通过企业端软件,按照本单位可停放的车辆情况,调度危化品车辆入园。

  3.进入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的危化品车辆,需按照调度指令入园或至危化品停车场(北山路16号)等待调度,园区非许可停车区域禁止停放车辆。

  4.进出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需遵守封闭管理相关制度,园区实行积分和诚信管理制度,因严重和多次违规的单位、车辆将纳入诚信黑名单,限制直至禁止进入园区。

  5.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封闭管理出入卡口分布见附件《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封闭管理示意图》,园区相关的封闭管理制度、文件和规定,具体内容和办事程序可关注“瑞和停车公司微信公众平台”查阅(见下方二维码)。

  

  三、违规处理

  违反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理,违反其他法规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查处。

  (咨询电话:0511-89980922、89981288 )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本文标签: 园区  镇江  车辆  新材料  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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