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流程
1.申请。补贴对象可登录镇江市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平台(5a.hrss.zhenjiang.gov.cn)申请,也可到税务登记地人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2.审核。人社经办机构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报区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按月汇总并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表2),区财政局于次月按规定拨付给补贴对象。
二、补贴规则
1.在补贴对象税务登记地申领,在本省范围内仅可领取一次;
2.申请时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开户行和银行帐号以及申请前连续六个月登记或缴税(含免税)证明、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的劳动合同;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的还需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
3.补贴对象及带动其他就业人员依法参保缴费情况(通过系统比对)。
4.自注册登记起3年内未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附件下载:镇江市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