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疾控风险提示:山东日照报告本土病例1例,宁夏中卫市中宁县确诊1例新冠肺炎病例,相同轨迹速报备!
2021年10月25日0时至24时,山东省报告新增确诊本土病例1例(日照市)。具体轨迹如下:
患者赵某某,现居住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城区。
15日,由日照西乘坐G2259列车至银川,15—17日,活动主要场所为银川星悦家酒店、酒店右侧桥对面面馆、金凤区烟墩巷乡溪美地工地附近、九一饭店、兴庆区韦家宴、交通物流园鑫德隆服务站及拉面馆、陇上红私房菜等。
18日,乘G2261银川—日照高铁,到达日照西站,下车后乘日照—五莲301公交车在弘丰大厦下车。
19日,早上8:00多到小区物业报备后,自驾到康复医院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到小陈菜店买菜。
20日—25日,主要在工作单位和居住小区附近活动,活动场所有:洪凝中心小学门口、康都大药房、山城全鸡店、集后市场、得利超市、马德红百货店、西罗山商场、“十里书香”售楼处、袁公路练字坊、希望美术教育等。
25日,自驾去康复医院就诊,后转诊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阳性,经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随后转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2021年10月25日,宁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确认中宁县郭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病例系青铜峡市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具体轨迹如下:
郭某某,男,53岁,汉族,现居住在中宁县锦绣苑C区。
10月20日14:00到中宁县商务局外贸服务站上班;14:40柏某某到其办公室商谈工作,期间两人均未佩戴口罩,柏某某 15:15 离开办公室;15:15至16:50 郭某某在办公室办公;16:50商务局方某某到郭某某办公室,两人均未佩戴口罩,交谈约10分钟后方某某离开办公室,随后郭某某再未与其他人接触;18:00 郭某某佩戴口罩骑电动车下班,18:10 到振兴小区土地局家属院南楼西单元母亲家;19:00 郭某某骑电动车回到锦绣苑C区家中,19:20步行到锦绣苑C区北面小广场踢毽子,约10人左右,期间均未佩戴口罩;21:10 郭某某步行到锦绣苑C区家中,再未外出;
10月21日04:30 由县医院 120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0月25日09:52 由县医院120负压救护车从隔离点闭环转运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救治。
为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与上述公布轨迹有交集及近期有涉疫地区(山东省日照市,北京昌平区、丰台区、海淀区,河北石家庄市、邢台市、保定市,甘肃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陇南市、天水市、兰州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陕西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银川市、吴忠市,贵州遵义市,湖南长沙市、株洲市,湖北天门市,青海海东市,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四川省自贡市,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乌鲁木齐市等地)旅居史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主动报告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加强个人防护,做健康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并立即联系社区(村屯),做好个人防护与隔离,等待安排专车转运或者自行驾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筑起免疫屏障。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病毒肺炎散发病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人员,包括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尽快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五、处理个人邮寄的境外物品或国内涉疫地区的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在室外拆包,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处理。同时正确处理冷鲜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