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组“内鬼”获刑,曾是“大老虎”的副手

社会热点2023-02-06 09:14:00未知

巡视组“内鬼”获刑,曾是“大老虎”的副手

(原标题:巡视组“内鬼”获刑,曾是“大老虎”的副手)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2月3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巡视组原组长陈逸中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陈逸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陈逸中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陈逸中利用担任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镇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江苏省委巡视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于2002年至2018年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69万余元。陈逸中在江苏省公安厅任职期间,违反公安部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巡视组“内鬼”获刑,曾是“大老虎”的副手

陈逸中 资料图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逸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陈逸中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公开资料显示,陈逸中,男,汉族,1955年6月生,江苏常州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陈逸中的仕途一直未离开江苏省,曾先后担任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镇江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镇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年6月,陈逸中上调江苏省公安厅担任副厅长、党委委员。2013年3月,他任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同年7月,任江苏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两个月后,兼任省维稳办主任。

2015年3月,陈逸中被任命为江苏省委巡视组组长,2018年8月退休。

2021年10月,陈逸中落马。被查前,他任江苏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理事会会长。

值得注意的是,陈逸中曾任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是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的副手。

曾两次率队进驻地方督导扫黑工作

陈逸中还曾担任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组长。

按照全国扫黑办2020年第一轮特派督导工作的部署,2020年7月20日,全国扫黑办江苏省特派督导组进驻连云港市开展特派督导工作。

2020年7月21日上午,连云港市委、市政府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会,全国扫黑办江苏省特派督导组组长、江苏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原省委维稳办主任陈逸中主持汇报会并讲话。

同年11月10日,全国扫黑办第15特派督导组在枣庄市举行案件评查会,对全国扫黑办交办的重点督导案件——峄城区李某涉黑案件的查办情况和相关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评查,特派督导组组长陈逸中主持评查会。

王立科的副手

陈逸中还曾是“老虎”王立科的下属。

王立科,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他任职历经辽宁省、江苏省两地,且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

巡视组“内鬼”获刑,曾是“大老虎”的副手

王立科 资料图

2013年3月,时任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科跨省赴江苏,成为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在江苏省公安厅工作两年后,王立科出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成为江苏省政法系统“一把手”。

陈逸中与王立科在江苏省公安厅共事2年,陈逸中是其副手。

2020年10月,王立科主动投案。他是十八大以来第四个、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他还是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2021年9月,王立科被双开。纪委超600字的通报中,有不少表述很罕见。比如,王立科被指“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等。

通报还提到,王立科“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这个“老虎“还涉嫌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

2022年9月,王立科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20年,王立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4.4亿元。王立科为谋求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余元。王立科明知娄河涉黑犯罪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他还利用职权为其本人及亲属、特定关系人等违法办理多份虚假身份证件。

已有多名省委巡视组组长被查

近年已有多名曾担任省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的官员落马。


靳祖春 资料图

2021年9月,湖北省委巡视组原组长靳祖春落马。经查,靳祖春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组织原则缺失,瞒报多套房产,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追求低级趣味,经常带彩打麻将,造成不良影响;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对差额部分不能说明来源。


曹晶 资料图

2020年10月,海南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曹晶落马。经查,曹晶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私自留存涉密材料;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亲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2年11月1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李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超 资料图

据公开资料显示,李超,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曾任辽宁省盘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盘锦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13年5月,任朝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年8月,任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8年12月,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

值得注意的是,李超落马前20多天前,辽宁省委开始对省直单位巡视,李超任辽宁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10月8日,辽宁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省司法厅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李超主持召开了与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的见面沟通会,并通报相关工作安排。

省委巡视组主要职能

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实行组长负责制。巡视对象包括下级四套班子及法院、检察院干部;省级党政工作部门和人民团体成员;省级直辖国企和事业单位成员等。巡视内容包括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

来源:中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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