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家电市场回暖向好发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家电消费潜力,促进家电消费升级,根据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5号),威海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统计局印发《2022年威海市促进家电消费实施方案》(威商务字〔2022〕28号)。
申领流程
● 消费者申报
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家电后,在第三方平台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发票、旧货接收单等证明材料。(详细流程后期公布)
● 联合审核
消费者提交材料,产品销售之日(以发票时间为准)起7日后,由商务部门会同第三方平台、参与商家共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消费券通过第三方平台定向发放至消费者。
● 发放面额及使用期限
家电消费券面额每张100元,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时使用,消费场所、场景不限,不设比例,消费满100元即可核销,可叠加使用。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过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