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可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 禁放区之外的为限时定点燃放区域。
2. 该区域内的单位、村居在距离生活区或重要场所100米以外的地方合理划定定点燃放区,设立定点燃放标识、燃放器材,由各镇(街道)联合城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逐一进行定点验收,确保安全燃放。
3. 时间:
2021年2月11日(农历除夕)、2月12日(农历正月初一)、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五)和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4天的00:00—24:00时间段内。
4. 农村婚庆活动要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和数量。
禁止燃放区:
(图源周村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