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退役军人退役金发放标准(湖北省退役金发放标准)

社会热点2022-10-12 16:04:42未知

宜昌退役军人退役金发放标准(湖北省退役金发放标准)

  宜昌退役军人退役金发放

  退役金区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后两个阶段发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按照规定逐月发放退役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养老保险待遇,并继续保留一定比例退役金发放终身。

  退役金根据担任军官、军士年限,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确定,具体计发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退役金发放标准:

  担任军官满16年或者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退役军官,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60%确定;

  担任军士满16年的退役军士,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50%确定;

  超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

  

本文标签: 军士  计发  军官  比例  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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