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
⑴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有一方或者双方具有河北户籍;
⑵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⑶当事人男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⑷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⑸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办理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